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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陇西县巩昌镇及所辖4个村(社区)党组织公告
发布时间:2024-9-20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浏览次数 6100

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,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于2024年9月中旬至11月下旬对陇西县巩昌镇党委及靛坪村、河那坡村、东城社区、北城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规定,巡察期间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巩昌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单位(部门)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,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:一、设6个固定意见箱:1.陇西县人民政府门口(陇西县巩昌镇县门街1号);2.巩昌镇人民政府门口(巩昌镇长安路长安大道13号);3.巩昌镇东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(巩昌镇中天路河畔二期西南角);4.巩昌镇北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(巩昌镇渭阳路九方家园二号商铺);5.巩昌镇河那坡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(巩昌镇河那坡村堡子坪社40号);6.巩昌镇靛坪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(巩昌镇靛坪村靛坪下社16号)。

二、设信访二维码:

 

三、设专门邮政信箱: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A012号邮政信箱,邮编743000。

四、设专门信访电话:19993269536。受理时间:8:30—18:00。

五、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2月6日。

 

五届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

2024年9月19日

主办单位:中共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   陇西县监察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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